107年奉准報廢財產物品標售案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1-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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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正中學公告
主旨:公開標售本校奉准報廢之財產及物品,請踴躍參加投標。
依據: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第66點第1項第1款及事務管理手冊物品管理部分第31點。
公告事項:
一、本批標售之標的物品名、數量、保證金額如附表。
二、開標日期及地點:訂於107年10月30日10時00分,在本校行政大樓二樓簡報室現場開標。當天如因颱風或其他突發事故停止上班,則順延至恢復上班之第一個工作天同時地開標。
三、投標資格:依法設立廢棄物資源回收業,持有登記證明文件之廠商。
四、投標方式:有意投標廠商,請於本公告之日起至本校全球資訊網(http://www.ctg.moj.gov.tw)逕行下載投標文件,並依照投標須知填寫投標或於辦公時間內至本校(新竹縣新豐鄉松柏村20鄰德昌街231號總務處)領取投標須知、標封、投標單並依照投標需知填寫,於投標截止前親自送達本校或郵寄至本校(以郵局送達本校時間為準,非以郵戳)。
五、本批標售之標的物為報廢之財產及物品,投標廠商得於開標日前上班時間內,洽本校總務處承辦人安排查看。
六、保證金額度:新台幣3000元整,所繳保證金於標的物全數清運完畢後,無息退還。
七、投標廠商得標後應繳之全部價款,應於開標之次日起3工作日內至本校總務處( 出納 )繳納或匯入本校指定帳戶,且應一次繳清。如因故延後開標,上述應繳納價款期限亦隨延後開標日順延之。
八、得標廠商應於繳清全部價款後7工作日內,自行至本校載運標的物,本校亦將以載運時之物品現況交付之,逾時不負保管責任。
九、其他事項詳見投標須知。
附件下載
- 7.退還押標金聲請書[word]38 KB 107-12-27 下載次數:82
- 1.奉准報廢財產物品標售案投標須知[word]31 KB 107-12-27 下載次數:94
- 2.奉准報廢財產物品標售案投標單[word]83 KB 107-12-27 下載次數:81
- 3.奉准報廢財產物品標售案契約[word]66 KB 107-12-27 下載次數:87
- 4.奉准報廢財產物品標售案明細表[excel]37 KB 107-12-27 下載次數:89
- 5. 資格審查表[word]114 KB 107-12-27 下載次數:72
- 6.委託授權書[word]23 KB 107-12-27 下載次數:79
- 8.標封[word]95 KB 107-12-27 下載次數:81
- 1.奉准報廢財產物品標售案投標須知[pdf]202 KB 107-12-27 下載次數:88
- 2.奉准報廢財產物品標售案投標單[pdf]77 KB 107-12-27 下載次數:90
- 3.奉准報廢財產物品標售案契約[pdf]86 KB 107-12-27 下載次數:90
- 4.奉准報廢財產物品標售案明細表[pdf]77 KB 107-12-27 下載次數:102
- 5. 資格審查表[pdf]73 KB 107-12-27 下載次數:81
- 6.委託授權書[pdf]79 KB 107-12-27 下載次數:81
- 7.退還押標金聲請書[pdf]107 KB 107-12-27 下載次數:96
- 8.標封[pdf]92 KB 107-12-27 下載次數: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