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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目標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6-20
  • 資料點閱次數:18546

本校收容對象為依少年事件處理法裁定感化教育處分之18歲以下少年及兒童,收容學生之總數,依學生入出校情形略有變動。


依據「少年矯正學校設置及教育實施通則」之規定,為使少年感化教育受處分人經由學校教育矯正不良習性,促其改過自新,適應社會生活,矯正學校之教學,應以人格輔導、品德教育及知識技能傳授為目標,並強化輔導工作,增進其社會適應能力。


一般教學部應提供完成國民教育機會及因材適性之高級中等教育環境,提昇學生學習及溝通能力。特別教學部應以調整學生心性、適應社會環境為教學重心,並配合職業技能訓練,以增進學生生活能力。


本校之教育目標,在使學生能繼續完成基礎學識,同時學習多樣技能在身,以期藉多元化之教育方式,改變學生不良習性,重新適應社會生活。並且透過人與自己、人與社會、人與自然等人性化、生活化、適性化、統整化與現代化之學習領域教育活動,傳授基本知識,養成終身學習能力,並培養身心充分發展之活潑樂觀、合群互助、探究反思、恢弘前瞻、創造進取之健全國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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