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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正中學「禁止性騷擾」聲明啟事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6-25
  • 資料點閱次數:2187

本校為防治性騷擾行為,保護被害人之權益,對性騷擾事件,採取適當之預防、糾正及懲處措施,特成立性騷擾申訴處理調查小組以為處理。另設有申訴窗口申訴指定專人專責處理,且設置專線電話、傳真、電子信箱,以利申訴。
(一)申訴窗口:人事室。
(二)申訴專線:(03)557-5804。
(三)傳真電話:(03)557-4685。
(四)電子郵件:ctgp@mail.moj.gov.tw。
(五)申訴地址:新竹縣新豐鄉松柏村20鄰德昌街231號。
二、性騷擾之定義
所謂性騷擾,係指性侵害犯罪以外,對他人實施違反其意願而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以該他人順服或拒絕該行為,作為其獲得、喪失或減損與工作、教育、訓練、服務、計畫、活動有關權益之條件。
(二)以展示或播送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之方式,或以歧視、侮辱之言行,或以他法,而有損害他人人格尊嚴,或造成使人心生畏怖、感受敵意或冒犯之情境,或不當影響其工作、教育、訓練、服務、計劃、活動或正常生活之進行。

三、性騷擾之處理
任何個人如認為自己在本校遭到某種行為、言語或物件之性騷擾都應該:
◎馬上告訴對方自己之感受,以及什麼行為或東西讓人不舒服。
◎如無法或不願與「侵犯者」溝通,或「侵犯者」繼續其行為,可向其主管報告,要求他們出面處理。
◎如不願與該主管討論自身遭遇之情形,可向本校性騷擾申訴處理調查小組提出申訴,該小組設有委員,隨時受理申訴案件。
◎本校對任何人所提供有關性騷擾之抱怨資料或消息,均以「機密」方式加以認真處理,並立即進行調查,經調查屬實時,將移請本校考績委員會審議,視加害人行為情節輕重為適當議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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