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正中學最新接見規定公告(110.05.01正式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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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1-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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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正中學公告
公告自110年5月1日起,本校學生非三等親親屬辦理接見,須由直系血親尊親屬或監護權人事先提出書面申請,經本校審核未有妨害感化教育之實施或學習者,始得准予辦理接見。
依據:
- 少年矯正學校設置及教育實施通則第73條第1項規定。
- 110年3月26日本校外部視察小組會議委員提議辦理。
中華民國110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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