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署徽及校徽

:::

誠正中學最新接見規定公告(110.05.01正式實施)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1-11-21
  • 資料點閱次數:533

誠正中學公告

公告自11051日起,本校學生非三等親親屬辦理接見,須由直系血親尊親屬或監護權人事先提出書面申請,經本校審核未有妨害感化教育之實施或學習者,始得准予辦理接見。

依據:

  1. 少年矯正學校設置及教育實施通則第73條第1項規定。
  2. 110年326日本校外部視察小組會議委員提議辦理。

中華民國11049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