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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即時公告】110.05.17公告事項(有關接見事宜)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1-11-21
  • 資料點閱次數:857

因行政院宣告雙北地區提升至第三級防疫警戒區域及矯正署515日指示,本校為加強疫情管制,故自即日起(5/17)採取下列防疫措施:

1.辦理接見請以一人為原則並盡亦可辦理行動電話或視訊接見。面對面接見除公務或律師、辯護人接見外,一律暫停。

2.若疫情持續趨嚴,將立即全面停止辦理一般民眾接見業務,並改採電話及視訊等通方式辦理。

3.有關寄入飲食部分,為降低染疫風險,請學生家屬配合盡量避免寄入。

4.進出本校所有人員配合手部消毒、量測體溫並全程佩戴口罩。

有關前述限制規定未來將視疫情發展,另擇日公告恢復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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