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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正中學招募115學年度諮商心理師全職/兼職實習、臨床心理師兼職實習(見習)、社工暑期實習-結果公告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5-03-04
  • 資料點閱次數:28

誠正中學115學年度實習生招募錄取公告

  • 諮商心理師全職(駐地)實習:郭○融
  • 諮商心理師兼職實習:
    • 正取:吳○珊、張○桐
    • 備取:張○貽
  • 臨床心理師兼職實習(見習):從缺。
  • 社工暑期實習:無人報名。

 

注意事項:

  • 請正取人員於35日(四),中午1200前回復本校電子郵件確認報到意願,逾期視同放棄。
  • 備取人員於35日(四)於1700前通知遞補結果。

 

實習繳交資料:

  • 須簽署保密切結書(如附件1)。
  • 性平法性別平等教育法第30條第2項規定須簽署素行調查同意書(如附件2)。
  • 請實習學生所屬學校於630日前,正式發文至本校,完成簽署實習合約,且合約時間必需為1年(11571日至116630日止),以保障實習生與本校實習期間之權益;實習結束後依事實核發實習證明。

 

知後同意:

  • 需全程參與完成實習生教育訓練,時間安排於71日至73日之間,共23日。
  • 本校實習場域在戒護區內,須遵守戒護相關規範,若違反須負法律責任。例如:無法攜帶可通訊之手機、電子產品,電腦需登記,並限制連網功能。
  • 本次招聘所蒐集之個人資料只作為誠正中學招收實習生用。
  • 實習期間若違反專業倫理、本校規定,或學習態度不佳者,本校得終止實習。(請詳閱附件3-實習規範)
  • 若於實習開始前無法完成法定規定之學分規範,或未通過素行調查,取消該次實習資格。
  • 請於430日前,實習生應親自至本校與行政督導討論實習內容,完成實習計畫,並同時提供簽署完整之附件1、2,以及個人證件照電子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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