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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廉政署偵辦南投縣政府消防局總務科前小隊長簡 ○銜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罪嫌,經判決有期徒刑2年,緩刑4年,並應向公庫支付新臺幣 20 萬元 ,褫奪公權 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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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106-03-14
最後更新日期:108-07-01
資料點閱次數: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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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廉政署偵辦南投縣政府消防局總務科前小隊長簡○銜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罪嫌,經判決有期徒刑2年,緩刑4年,並應向公庫支付新臺幣20萬元,褫奪公權3年。.pdf
91 KB
107-12-27
下載次數: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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