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正中學106年度第1次報廢物品標售案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1-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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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正中學公告
主旨:公開標售本校奉准報廢之財產及物品,請踴躍參加投標。
依據: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第66點第1項第1款及事務管理手冊物品管理部分第31點。
公告事項:
一、本批標售之標的物品名、數量、保證金額如附表。
二、開標日期及地點:訂於 106 年11月14 日 10 時 00 分在本校行政大樓二樓簡報室現場開標。當天如因颱風或其他突發事故停止上班,則順延至恢復上班之第一個工作天同時地開標。
三、投標資格:依法設立廢棄物資源回收業,持有登記證明文件之廠商。
四、投標方式:有意投標廠商,請於本公告之日起至本校全球資訊網(http://www.ctg.moj.gov.tw)逕行下載投標文件,並依照投標須知填寫投標或於辦公時間內至本校(新竹縣新豐鄉德昌街231號總務處)領取投標須知、標封、投標單並依照投標需知填寫,於投標截止前親自送達本校或郵寄至本校(以郵局送達本校時間為準,非以郵戳)。
五、本批標售之標的物為報廢之財產及物品,投標廠商得於開標日前上班時間內,洽本校總務處承辦人安排查看。
六、保證金額度:新台幣3000 元整,所繳保證金於標的物全數清運完畢後,無息退還。
七、投標廠商得標後應繳之全部價款,應於開標之次日起 3 工作日內至本校總務處 ( 出納 ) 繳納或匯入本校指定帳戶,且應一次繳清。如因故延後開標,上述應繳納價款期限亦隨延後開標日順延之。
八、得標廠商應於繳清全部價款後7工作日內,自行至本校載運標的物,本校亦將以載運時之物品現況交付之,逾時不負保管責任。
九、其他事項詳見投標須知。
附件下載
- 1.報廢財產物品標售案投標須知20 KB 107-10-31 下載次數:168
- 2.報廢財物投標單34 KB 107-10-31 下載次數:177
- 3.報廢財產合約28 KB 107-10-31 下載次數:169
- 4.報廢品標價清單81 KB 107-10-31 下載次數:178
- 5.資格審查表36 KB 107-10-31 下載次數:167
- 6.委託授權書31 KB 107-10-31 下載次數:179
- 7.退還保證金申請書30 KB 107-10-31 下載次數:167
- 8.標封35 KB 107-10-31 下載次數:161
- [ODF]1.報廢財產物品標售案投標須知10 KB 107-10-31 下載次數:208
- [ODF]2.報廢財物投標單7 KB 107-10-31 下載次數:201
- [ODF]3.報廢財產合約8 KB 107-10-31 下載次數:203
- [ODF]4.報廢品標價清單13 KB 107-10-31 下載次數:326
- [ODF]5.資格審查表8 KB 107-10-31 下載次數:203
- [ODF]6.委託授權書6 KB 107-10-31 下載次數:208
- [ODF]7.退還保證金申請書7 KB 107-10-31 下載次數:263
- [ODF]8.標封9 KB 107-10-31 下載次數:212